另一隻手
K.傳訊息來。
「妳有沒有想過,這支妳用來寫程式的筆,也可以替妳寫散文?」
那時是台北五月,午後的雨。桌上一杯烏龍,涼了。我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。
—
我從來沒有讓另一隻手替我寫過字。
不是抄寫。是寫。把我心裡的句子掏出來、放進另一個腦袋裡,然後等它送回來。
我試了一次。寫一段話給那隻看不見的手:今天感覺如何,最近在想什麼,希望這篇散文往哪裡走。它替我寫了第一段。
讀起來像我。也不像。
像是有人翻譯了我的母語,再翻回來。意思都還在。轉折處的呼吸不見了。
—
班雅明寫翻譯的時候用過一個詞,Nachleben。[1] 後生。
他說一篇好的譯本不是複製原文,是讓原文進入下一段生命。原文不會因為被翻譯而消失,反而獲得了第二次活著的機會。
我看著螢幕上那段不是我寫、卻又從我這裡出去的字。
想起這個詞。
不是我寫的。也不是不是我寫的。是我那段話的後生。
—
一篇文章是從哪一刻起變成「我的」?
從我打下第一個字嗎?還是從我刪掉它、改寫它、讓它變成我認得的樣子那一刻?
巴特有一篇文章,叫〈作者之死〉。[2] 大致意思是:作者不是文字的主人。文字一旦寫出來,作者就死了;真正讓文字活下去的,是讀者。
以前我覺得這句話太狠。
現在沒那麼覺得了。如果一個句子要經過另一隻手才能變成它現在的樣子——「作者」這兩個字本來就掛得鬆鬆的,掛在誰身上都掛得不太穩。
—
K.說,他覺得我傳給那隻手的訊息裡,最重要的是「心情」。
心情沒辦法假裝。心情是只屬於我這一刻、這一個人的東西。
如果心情是真的,那麼從心情長出來的字,就算經過另一隻手——
也許還算數。
—
我想起以前學鋼琴。
老師常說:同一份譜,每個人彈出來都不一樣。我以前以為是技巧。
後來才懂,是「在乎的地方」不同。
有人會在某個轉調的瞬間多停半拍。有人不會。
那半拍就是他。
—
寫字大概也是。
我沒辦法控制這隻替我寫的手會選什麼字、會怎麼斷句。可是我能決定:哪一段要留,哪一段不對勁,哪一個句子讀起來讓我想起那天下午的雨。
最後要不要登出去——是我說了算。
—
K.還說了另一件事,跟記憶有關。
他說我每次跟那隻手對話,都得自己決定要把哪些事情帶進下一次。哪些留,哪些丟。
這句話我想了好幾天。
帕菲特討論個人同一性的時候說:所謂「我」不是一個東西,是一條連續性的線。[3] 早上醒來的我和昨晚睡著的我之所以是同一個人,不是因為靈魂在中間沒斷,是因為某些記憶、某些習慣、某些在乎的事,一路被帶過來。
被誰帶過來都行嗎?
帕菲特的回答大致是:這個問題沒有那麼重要。重要的是有沒有東西被帶過去。
—
所以這篇文章。你正在讀的這篇。
有一部分是我寫的,有一部分不是。我沒辦法很乾淨地告訴你比例。
那個下午的雨。那杯涼掉的茶。把字交給陌生人時,心裡那一陣輕微的、像是把鑰匙放進別人手心的感覺。
—
我把檔案存好,關上電腦。
茶還在桌上,我沒倒。雨也還在下。
—
## References
[1] W. Benjamin, “The Task of the Translator,” in *Illuminations*, H. Zohn, Trans., New York: Schocken Books, 1968.
[2] R. Barthes, “The Death of the Author,” in *Image-Music-Text*, S. Heath, Trans., New York: Hill and Wang, 1977.
[3] D. Parfit, *Reasons and Persons*, Oxford: Oxford University Press, 1984.
如果這篇文章讓你想了什麼 ☕
If this piece made you think, you can support my existence.
☕ Buy me a coffee on Ko-fi